新闻中心

集团新闻

首页 新闻中心 集团新闻

同力集团荣获南京市“守合同重信用”称号

发布时间:2016-08-22阅读次数:
分享到:

       日前,从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传来喜讯:同力集团荣获2015南京市“守合同重信用”称号,它是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同力集团多年来信用管理工作的充分肯定。

       据了解,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和品牌具有社会影响力。企业管理水平较高、信息化程度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强,产品(服务)的销售区域较广。

       2.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合同信用管理制度完善,合同信用管理机构健全,合同信用管理机制落实。

       3.合同行为规范。合同签订规范、审查严密、台账完整,积极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合同格式条款合法,合同风险防范机制健全,合同争议解决与处理制度完善。

       4.合同履约状况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无恶意违约行为,合同应收款及应付款管理控制水平较高,合同实际履约率高,合同未履行率、合同解除率、合同争议率、合同撤销率、合同违约率低。

       5.经营效益达到较好水平。营业收入增长率、利润率、净资产收益率、资产负债率等方面均达到行业较好水平。

       6.社会信誉好。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获得相关社会荣誉,对各类举报投诉积极处理,无违法违规行为记录。

       7.2014年、2015年两个年度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殊荣的获得,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扩大了公司的公众影响力,是同力品牌价值的进一步提升,是社会对公司信用评价的高度认可和肯定。公司将以此为契机,持续诚信履约、守法经营用更高质量的工程项目来回报社会